豫建协砼字〔2025〕2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 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 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和《河南省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豫建协〔2020〕65号) 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省混凝土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 业信用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诚实守信意识,提高企业的社会信 誉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混凝土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河 南省建筑业协会同意,我分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河南省混凝土企 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各市、省直管县(市) 建筑业协会或混凝土分会推荐,专家评价。
二、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23~2024年度,其中对混凝 土企业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3年至本文发布时。
三、请参评企业按照《2023~2024年度河南省混凝土企业 信用评价工作细则》(见附件1)第12条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
四 、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河南省混凝土AAA 级信 用企业”证书。
五、此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须为我会会员单 位。
六、请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1日前报河南省建筑业协 会混凝土分会。
联系人:张 华 18703621333/13663845463(微信号)
邮 箱:187208284@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豫龙街道石柱岗村
附件1:《2023-2024年度河南省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细则》.docx
附件2 :《2023-2024年度河南省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申请书》书.docx
附件4 :《2023-2024年度河南省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docx
附件5: 《2023-2024年度河南省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指标.docx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