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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企业“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认定(2020)》申报要求和认定标准

豫建协〔2020〕23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一、指导思想

为了既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企业BIM技术应用能力又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指明方向,标准以目前行业BIM技术应用现状以及未来BIM发展趋势为依据制订,制定过程中参照了国家层面和省内有关政策要求、《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BIM相关研究及行业BIM专家意见,形成了综合反映企业的组织与制度完善程度、人才结构合理性及能力水平、项目推广力度及投入能力、BIM技术应用水平及社会影响力和企业BIM战略规划及文化五个方面的评价体系。

二、认定组织及原则

(一)主办单位: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认定组委会: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智慧建造专业委员会

(二)组委会及评委会组成:经组委会邀请的行业专家,由施工、建设、设计、咨询及院校的若干专家组成; 

(三)认证原则:全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总原则。

三、认定申报要求

(一)认定主体:以建筑业企业为主,我省企业在全国各地的所有分、子公司及全国各地企业注册地在我省的分、子公司。

(二)单位类别: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和图审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

(三)申报渠道:各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向协会进行申报和推荐,统一归口到认定组委会。

(四)申报条件:申请认定企业须符合3个基本条件,即:

Ⅰ、在以下项目或工程开展过BIM技术应用。以下评估所涉及的项目或工程范围,被认定为是“适合应用BIM的工程或项目”,评估时企业需对开展过BIM的项目按如下要求进行分类并提供具体情况材料,以供进行指标评估:

1)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和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社会资本投资额5000万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申报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工程项目,有但不限于:鲁班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中州杯、河南省绿色示范项目、河南省新技术示范工程等。

Ⅱ、组建了企业BIM组织机构并有配套制度,且不少于两年的持续投入;

Ⅲ、连续两年获得行业认可的国家级或省级BIM大赛奖项。

四、认定等级和评价指标设置

(一)认定等级设置

根据企业推动BIM技术应用工作的内容和效果,认定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能力。企业BIM技术应用能力突出,企业整体BIM技术应用水平社会认可度高;企业针对BIM技术应用进行了全面战略布局,力度大、建制完善,形成了符合企业发展的BIM技术文化;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能够针对自身特点与需求对原始的业务、组织等企业结构要素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开始利用BIM技术逐渐形成管理变革;依靠企业自身BIM技术及人员储备能够支撑企业自主开展探索新的应用方向;BIM技术应用的价值在企业综合目标的实现中开始逐步体现。

二级能力。企业BIM技术应用能力优秀,企业有社会认可度高的BIM技术应用项目;企业针对BIM技术应用进行了战略布局,建制完善;企业BIM技术应用的环境、技术、组织等基础已经基本成型;项目覆盖的深度、广度和专业力度在逐渐增强;BIM技术应用的价值在项目目标的实现中开始逐步体现。

三级能力。企业BIM技术应用能力初级,企业对BIM技术应用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企业决定应用推广BIM技术,并对相关措施作了初步的部署;企业针对项目具有一定的BIM技术应用能力,但主要以试验性的调整与改变为主。

(二)评价综合得分

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出的认定等级的评价综合得分,需满足如下要求:

表一  评价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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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综合得分取所有专家评委的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表二  评价综合得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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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指标

为了认定出的企业与对应等级的企业能力效果有较好的匹配度,除满足相应认定等级的评价综合得分要求外,代表企业核心BIM技术应用能力层次的重要控制指标得分不能低于表三中的要求。控制指标实际得分取所有专家评委所给出的该项一级指标得分的平均值。

表三  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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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指标设置

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体系构成。综合反映企业的组织与制度完善程度、人才结构合理性及能力水平、项目推广力度及持续投入能力、BIM技术应用水平及社会影响力和企业BIM战略规划及文化五个方面。

表四  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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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指标计算:详细参见附件1。

五、认定时间安排

(一)认定申报时间:10月7日--10月31日

(二)人员考核时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定现场答辩时间:2020年11月

(四)认定结果揭晓时间:2020年12月

(五)认定授牌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认定材料举证

通过审核相关指标举证材料的真实性、对BIM人员实际能力测评以及企业BIM能力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得出。请申报企业按照下列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举证

申报条件必须满足申报有关要求。需要指出的是企业提交的项目必须满足认定“适合应用BIM的工程或项目”的条件之一,其余项目将不被包含在此次认定的项目范畴。

Ⅰ、项目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入“1.项目清单表(2020年)”和“3.项目清单表(2019年)”,打印并加盖主体单位公章。

Ⅱ、提供企业BIM组织机构及配套制度(三年内)的文件以及不少于两年持续投入的文件并加盖公章。持续性投入是指申报主体企业在推动BIM过程中用于BIM组织运转、BIM人员培养、BIM工具添加、企业BIM文化建设、BIM相关技术研发等的投入,不包含下设分子公司自行投入的情况。

Ⅲ、提交连续两年获得行业认可的国家级或省级BIM大赛奖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指标材料的举证

指标材料作为企业BIM应用能力的真实过程反映,能客观体现企业推进BIM应用的过程和取得成果,申报企业务必参照“附件1:举证方式和举证材料要求明细”中的要求认真准备提交。

(三)人员BIM能力测评

企业人员BIM能力是企业推进BIM应用的核心要素之一,主要有人员BIM应用水平及企业BIM人员数量两个特征。

1、人员造册:实际提交材料时,请把目前(2020年)企业具备BIM应用能力的人员数量信息填入页签“2.BIM人员清单(2019年)”中登记造册。

2、人员抽查:认定组织将从“2.BIM人员清单(2020年)”花名册中按以下规则随机抽查考核。为了考核能客观评判实际BIM人员工作范围,企业在申报人员名单时,须详细注明每个人员的BIM工作内容。人员抽查数量的规则依据下表确定。

表:随机抽查考核规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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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考的人员全部通过能力测评的,将被认定所申报的BIM人员能力全部合格,企业实际所申报的BIM人员总数作为本次所有指标的计算依据;随机抽取的人员若有未通过能力测评的情况时,将取以下公式换算后的企业BIM人员数量M作为本次所有指标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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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测评后的企业BIM人员数量;

L:企业实际申报BIM人员数量;指表“2.BIM人员清单(2020年)”中登记造册的人员总数量;

a:随机抽取的人员中未通过测评的人员个数。

(四)总体陈述和答辩

申报主体单位,将被允许制作3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进行现场陈述和不超过30分钟的答辩。PPT架构可以依据指标分类,也可自行架构,但须包含“附件1:举证方式和举证材料要求明细”中“举证方式”要求需要“答辩”的全部内容。现场答辩团队须由申报主体单位的BIM最高负责领导带队,总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

(五)材料提交规范性

1、请各申报主体单位自备档案袋,用于存放申报提交的所有材料,上面写明申报主体单位名称、申报能力等级和档案袋中的材料明细。

2、申报举证原件。按照“申报条件举证”中“Ⅰ、Ⅱ、Ⅲ”的顺序整理,用小夹子夹住,存放于档案袋中。“企业自评表”原件。

3、电子版材料。请存放于一个3.0接口U盘中提交,主要有“提交资料信息登记表”、“举证材料文件夹”、“申报资格举证扫描件”、“举证答辩PPT”和“企业自评表”。其中“申报资格举证扫描件”请把申报举证原件 “Ⅰ、Ⅱ、Ⅲ”制作成扫描件按顺序存放即可。

(六)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如有出入、造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2、在填写表格或其它材料时,相同的分子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人员名称、专业术语等应前后表达一致、格式一致,严禁同一个名词或意思采用不同的表达。

3、整个认定过程,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七、认定流程

(一)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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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以“了解、掌握”性质的考核为主,涉及BIM理论、BIM政策、BIM软件、BIM现场应用四个方面的知识。考核采用笔试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自带纸笔、考试时比对考生身份证入场。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现场答辩

答辩时长为40分钟。其中汇报20分钟,答疑交流20分钟。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认定标准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所有,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定有效期:有效期为2年,其中认定为暂定的有效期为1年,具体时间以证书为准。

(三)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企业,可按最新认定标准要求申请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以顺延有效期;企业每年也可申请更高级别的能力等级认定。

(四)知识产权

1、凡参加认定的企业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原创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侵权责任由参与认定的企业自行承担。

2、参与认定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原件除外),请参评单位自行保存底稿。


附件1:河南省建筑企业“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认定(2020)认定标准评价指标.docx

附件2:河南省建筑企业“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认定(2020)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3:举证方式和举证材料要求明细.docx

附件4:申报审核资料-申报主体单位名称+申报级别.docx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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