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协〔2019〕4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持续巩固我省建筑业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示范作用。根据《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豫建协〔2016〕23号),我会将组织2019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工程,具有一定工程规模: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一次性开发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二)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数量不少于6项,在工程应用中单项新技术水平突出,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进一步推广应用价值。
(三)自申报立项之日起三年内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的项目。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 一式两份(附件1),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提出立项申请,经地市审核后填写意见并盖章,择优推荐报省建协。
申报条件中“新开工工程”是指:申报时开工三个月以内工程,如申报超时需说明情况,本批符合立项条件工程请及时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至省建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亚斌
电 话:0371—56053278
地 址: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9层。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