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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当前建筑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专题培训的通知

豫建协法〔2025〕2号

各会员单位:

当前建筑行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工程履约、股权运作、公司治理等环节的法律风险交织叠加。近年来,建筑企业因股东出资不规范、清算程序瑕疵、高管履职不当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呈上升趋势,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更对企业家个人权益造成潜在威胁。为帮助建筑企业家精准识别、有效防范公司法领域的核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与风险应对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分会特举办本次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当前建筑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7日14:30—17:00

地点: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教室(河南建设大厦西塔九层)

三、培训内容

(一)公司法视野下建筑企业家当前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二)股东的出资责任及其风险防范;

(三)抽逃出资责任及其风险防范;

(四)公司人格否认后的法律责任及其风险防范;

(五)公司清算责任及其风险防范;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其风险防范。

四、参会人员

建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股东、高管及法务主管领导。

五、培训讲师

王长华  法学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得者,“龙子湖公司法论坛”的发起人。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多家法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主要研究公司法、民商法基础理论。出版《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研究》《常见民商事纠纷裁判规范指引(公司卷)》等著作2部,参编《商法学》《金融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著作4部。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适用要件与法律效果》《公司法人机关理论的再认识——以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为视角》《论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界定》《未届期股权转让后转让人责任的法教义学分析》《科创板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制度略论》《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营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及省厅级项目8项。

六、报名方式

(一)请各参会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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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人:王  晶 18137375659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若无法参会,请及时与联系人联系说明情况。

(三)为便于会务安排,请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025年11月3日

原文件下载关于举办“当前建筑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专题培训的通知律分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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