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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豫建协〔2023〕48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按照《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豫建协〔2023〕47号)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建筑业信用企业评价的对象是,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并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等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所在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审核推荐,专家复核评价的办法。

三、参评企业应按照《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中附件1提供申报材料。

四、企业通过登陆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系统http://hygl.hnscia.com/,系统分项“AAA级信用管理—信用企业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在注册登录会员管理系统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协会会员服务管理部卢佳楠15036362068)。

五、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20年至2022年。其中对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0年起至本文发布时。考核期内发生《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单项为10分的不良行为,取消评价资格。

六、根据《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规定,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认定信用等级。

2020年度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应按上述要求报送资料。

七、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八、信用企业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张  华  13676984427 (微信同号)    

             高晓龙  18300669327 (微信同号) 

附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jcd.docx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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