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预拌混凝土是关系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最大宗的结构性材料。近年来,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往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表明,建筑工程中混凝土结构的质量取决于多个环节、多方责任单位的技术及管理水平,优良工程一定是全部责任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工程质量事故却有可能是少数责任单位甚至其中任何一个责任单位的原因。为明晰各环节、各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在行业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责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混凝土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混凝土企业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建办质函【2020】672号)所列出的主要问题,在企业原材料管理方面、试验管理方面和生产管理方面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确保做到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的相关条文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在运输过程不加水、不随意添加其它材料等,保证运送到工地仍然是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切实承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责任。
二、明晰各主体单位责任,严把交货检验关口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建办质函【2020】672号)要求,混凝土工程各主体单位责任如下: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出厂检验及运输的质量控制,承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责任,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或指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工程施工单位:严把预拌混凝土进场关,严格落实交货检验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进行进场检验,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和养护,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
工程监理单位: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进行见证,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对发现的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行为予以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工程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检测,建立完善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合格检测结果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明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检测机构等混凝土工程各主体单位责任的情况下,倡议预拌混凝土企业会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交货检验制度,避免在出现质量事故时,失去证明所供混凝土合格的依据;避免给应对交货检验后各环节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任意推卸责任创造条件;避免泵送阶段、浇注阶段工人任意加水、不规范振捣及养护,甚至要求生产企业加大坍落度、加大砂率以达到省时省力的目的等情况的出现。使各责任主体能够齐心合力,共同关心和保障混凝土工程质量。
三、借鉴先进经验,确保预拌生产使用过程留痕、质量责任可溯
借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29号)精神,确保预拌生产使用过程留痕、质量责任可溯。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对混凝土生产、使用和检验全过程留存视频资料。
混凝土浇筑应当从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到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混凝土检验视频资料应清晰反映混凝土试件在施工过程中取样地点、制作过程、送样交接过程、试件编号、成型日期、混凝土强度等级、取样人和见证人等信息。
保障混凝土工程质量,是一项涉及到多方主体责任单位的系统工程,我们预拌混凝土行业首先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创新驱动,践行绿色智能发展理念,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严把混凝土工程质量源头关,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1年7月6日